2024-07-01
本项目为郑州市中心医院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的采购,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郑州市中心医院信息化项目监理服务的采购
二、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一年内一百万以上信息化项目全过程的监理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用户需求
5.招标范围:信息化项目全过程的监理,包括合同签订、实施及验收阶段的项目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需求变更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各方工作关系的协调等。
6.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人员入场,乙方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请,经甲方认可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服务满六个月,乙方向甲方提交监理工作报告及支付申请,经甲方认可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项目服务期满且监理项目均通过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支付申请,经甲方认可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
其他技术参数见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所提供的必须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的服务。
3.供应商须具有所响应服务的经营范围;拟任项目总监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具有类似的信息化项目监理业绩。
4.不得有商业贿赂和不正当欺诈行为。如供应商被证实有以上行为,将被视为不合格。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采购响应及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
9.本项目需提供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告、近半年完税证明。
10.供应商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1.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5日
【8:00-12:00 14:00-17:00(工作日)】
2.报名地点
郑州市中心医院采购管理办公室(办公楼四楼)
3.报名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所响应服务的经营范围;提供拟任项目总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提供类似的信息化项目监理业绩
3.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告、近半年完税证明
3.3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
3.4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五、评审
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采购单位:郑州市中心医院
地 址:郑州市桐柏北路16号
邮 编:450007
联 系 人:段老师
电 话:0371-67690148
邮 箱:zxyyzbb@163.com
发布日期: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