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综合评估技术
2023-08-29
A
A
推荐60岁及以上人群开展老年综合评估,尤其对已存在以下情况的老年人:
1.出院后需复查的老年人;
2.接受神经、呼吸、心脏和智能等康复治疗的老年人;
3.合并3种以上慢性疾病的老年人;
4.具有常见老年综合征(跌倒、痴呆、尿失禁、谵妄、抑郁症、慢性疼痛、睡眠障碍和帕金森综合征等表现)及潜在风险的老年人;
5.出现老年常见问题(压疮、便秘、营养不良、运动功能障碍或肢体残疾等)的老年人;
6.多药并用,同时用药5种以上的老年人。
7.需长期护理的老年人;
8.有精神障碍或一定心理问题的老年人;
9.存在一定社会和行为能力异常的老人;
10.可能存在居住环境、社会环境和文化环境不良的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