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2
本项目为郑州市中心医院奶粉类项目采购,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郑州市中心医院奶粉类项目采购
二、项目概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交货期:按照医院要求
质量要求:供应商应承诺所投产品完全满足投标文件要求,必须是供应商合法生产或授权的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且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标段 | 产品名称 | 质量 层次 | 规格 | 采购 数量 | 技术参数 |
1 | 早产儿奶粉 | 原装进口 | 400g±50g罐 | 528罐 | 特殊医学用途/低体重婴儿配方, 0-12 个月月龄早产儿或低出生 体重婴儿食用, |
足月奶粉 | 国产 | 400±50g罐 | 1584罐 | 婴儿配方,适用于足月儿及 0-6 个月月龄婴儿食用 | |
三段奶粉(1-3岁) | 国产 | 400±50g罐 | 150罐 | 幼儿配方, 1 岁以上幼儿食用, | |
儿童奶粉 | 国产 | 800±50g罐 | 735罐 | 3 岁-15 岁儿童食用 |
1.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 合同期限1年,供应商所配送奶粉生产日期必须在6个月内,产品质保期两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免费更换,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
3.其他产品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所提供的必须是供应商合法生产或代理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并能确保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品名、厂家、规格、价格、批号、效期及时供货。
3.供应商营业范围须包含“预包装食品”。如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产品配方注册证》等相关资质证件;如供应商为经营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等相关资质证件和企业授权书,但应同时提供相应生产企业上述证明资料。
4.不得有商业贿赂和不正当欺诈行为。如供应商被证实有以上行为,将被视为不合格。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采购响应及履约能力的情形。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
8.供应商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9.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8日
【8:00-12:00 14:00-17:00(工作日)】
2.报名地点
郑州市中心医院采购管理办公室(办公楼四楼)
3.报名要求
3.1供应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供应商营业范围须包含“预包装食品”。
3.2如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产品配方注册证》等相关资质证件;如供应商为经营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等相关资质证件和企业授权书,同时提供相应生产企业上述证明资料。
3.3其它要求
3.3.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告、近半年完税证明
3.3.2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五、评审
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采购单位:郑州市中心医院
地 址:郑州市桐柏北路16号
邮 编:450007
联 系 人:邱老师
电 话:0371-67690148
邮 箱:zxyyzbb@163.com
发布日期: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