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5
本项目为郑州市中心医院潘太克斯超声镜保修(2条)采购,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郑州市中心医院潘太克斯超声镜保修(2条)采购
二、项目概况
1.保修内容:2条超声镜,具体型号如下:
序号 | 内镜名称 | 型号 | 机身号 |
1 | 超声镜 | EG-3670URK | G120769 |
2 | 超声镜 | EG-3870UTK | A160021 |
2.保修期:整机保修1年,保修期间的故障均由投标公司给予免费修复,维修服务所涉及的人工费用、交通费用、差旅费用及零件费等由投标公司承担。
3.配件技术要求:使用全新质量合格配件。
4.响应时间: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故障处理或提供备用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5.保修期内对保修设备每月一次巡检,一年四次全面保养并向医院提交巡检记录和保养报告。
每次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时需通知医院工程师,保修期最后一个月需有医院工程师在场情况下对设备进行全面保养,对在保养过程中发现的不论大小故障一律全部彻底修复,对故障部件做到只换不修,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由科室和医院工程师共同验收合格签字确认。
6.培训:提供至少1次专业技术培训,并提供培训记录。
7.对内镜配套使用的主机、冷光源等设备提供除尘、维护等服务,不涉及更换配件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8.每6个月提供一次内镜故障预防工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所提供的必须是供应商合法生产或代理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并能确保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品名、厂家、规格、价格、批号、效期及时供货。
3.供应商具有医疗设备维修资质(经营许可范围内)。
4.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供应商(提供产品授权书);供应商非原厂授权则提供维修工程师的相关培训证书及和供应商之间的雇佣关系证明。
5.不得有商业贿赂和不正当欺诈行为。如供应商被证实有以上行为,将被视为不合格。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采购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采购响应及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
9.供应商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0.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1日
【8:00-12:00 14:00-17:30(工作日)】
2.报名地点
郑州市中心医院采购管理办公室(办公楼四楼)
3.报名要求
3.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
3.2具有医疗器械维修资质
3.3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供应商(提供产品授权书);供应商非原厂授权则提供维修工程师的相关培训证书及和供应商之间的雇佣关系证明
3.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告、近半年完税证明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五、评审
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采购单位:郑州市中心医院
地 址:郑州市桐柏北路16号
邮 编:450007
联 系 人:蒋老师
电 话:0371-67690148
邮 箱:zxyyzbb@163.com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