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心医院癌抗原15-3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等10种试剂采购结果公示
202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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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于2021年5月19日对癌抗原15-3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等10种试剂采购进行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成交供应商 |
1 | 癌抗原15-3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河南嘉和盛源医学技术有限公司 |
2 | 癌抗原125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3 | 糖类抗原19-9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4 | 25-羟基维生素D试剂盒 | |
5 | 巨细胞病毒IgM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6 | 风疹病毒IgG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7 | 风疹病毒IgM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8 |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体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9 | 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
10 | 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微粒子免疫检测法) |
公示时间:2021年5月24日——2021年5月26日,公示期内,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内向采购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本人身份证件(原件)随质疑函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质疑函接受日期为受理时间。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371-6769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