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2
本项目为郑州市中心医院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服务采购,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郑州市中心医院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服务采购
二、项目概况及要求
对郑州市中心医院本部、高新院区、康复院区、豫欣院区、文化宫路院区的消防器材采购及消防器材的维修保养,要求购置的所有产品均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有3c认证的产品必须提供证书和检验报告,严格按照产品保质期服务,维修后符合国家消防相关行业安全运行标准。
服务期:1年
详细资料见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
3.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所响应项目的经营范围和具有制造商提供的本项目唯一授权书。
4.所使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合格标准,并能确保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品名、厂家、规格、价格、批号、效期及时完成改造项目。
5.相关主体(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提供相关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详细查询页面。
6.不得有商业贿赂和不正当欺诈行为。如供应商被证实有以上行为,将被视为不合格。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采购响应及履约能力的情形(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8.供应商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9.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2日至 2021年5月18日
【每日8:00-12:00,14:00-18:00(工作日)】
2.报名地点:郑州市中心医院采购管理办公室(办公楼四楼)
3.报名要求
3.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产品授权书。
3.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信用中国”有关主体截图、中国人民银行企业信用报告、近半年完税证明。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符合报名资格的供应商可领取采购文件。
五、评审
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采购单位:郑州市中心医院
地 址:郑州市桐柏北路16号
邮 编:450007
联 系 人:渠老师
电 话:0371-67690148
邮 箱:zxyyzbb@163.com
发布日期:2021年5月12日